公告日期:2026-04-24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万红波,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从 1986 年至今任职于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兼任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股东会 5 次、董事会 13 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10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出席 3 次,
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依规出具审核意见,全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及调研
2025 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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