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18:09:32 股吧网页版
恒申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达新材料”)因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且进出口海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率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确定性,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有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

美达新材料因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且因公司进出口海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0 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有效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5、交易对方: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6、资金来源:自有/自筹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说明

美达新材料因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且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进出口业务,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使公司经营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而开展的,与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交易业务,以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①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②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③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④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