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18:09:33 股吧网页版
恒申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赵向东)

报告期内,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作为广东恒申美
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
大事项,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赵向东 9 9 0 9 0 2

对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发表相应意见,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4 年,本人出席战略委员会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事项

2024年5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月 11 日 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5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
月 11 日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7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1、关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
月 12 日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维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2024年5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月 11 日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4年6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月 6 日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 14 天。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能及时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为本人 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