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家和)
本人林家和作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家和: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4月起在福州市鼓楼区联合泰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自身独立性完成自查。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任职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会会议,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林家和 6 6 0 6 0 1
对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发表相应意见,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
事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均 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开 展的各项工作。2025年,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事项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3
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月14日
议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2025年3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项报告
月14日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4、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7、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年4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18日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2、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025年8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月4日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