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随着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下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量增加,公司的外币收款及使用显著增加,为适应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预防外汇市场风险,减小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等币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 万元。有效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量增加,公司的外币收款及使用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有效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有效。
5、交易对方: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6、资金来源:自有/自筹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①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②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③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④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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