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330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第十次发行。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5 长江 03”,债券代码为 524355,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系统申购情况决定实际发行规模。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4,028,002.73 万元(2025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6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3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3,113.07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020.68 万元、154,823.14 万元和183,495.39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30%-2.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
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T-1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利率询价及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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