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45 号文注册。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本期债券为
5 年期,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票面利率为 2.15%,认购倍数为 2.37 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本期债券的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 2 亿元。前述均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小于拟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最终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低于 70%的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剩余部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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