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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7 17:05:21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48221 债券简称:23 长江 Y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长江 Y1(148221)

●计息期间: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3 日

●债券付息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
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
支付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长江 Y1(14822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5.0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的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4.59%,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5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7、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

8、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2、付息金额:本期债券年票面利率为 4.59%,每 10 张本期债券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90 元(含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 10 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36.72 元(税后);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 10 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45.90 元(税前)。

3、债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3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三、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
第 5 号)等规定,自 2026 年1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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