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40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50 亿元的次级债券的注册。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简
称为 26 长江 C1,代码为 524781.SZ。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
超过 2500 万张(含 2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16.95
亿元(2025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
率为 66.6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0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31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0 亿元、15.48 亿元和 18.35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具体回售安排将由本公司与投资人商议后确定。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7、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55%-2.3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专业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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