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红波
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潘红波,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曾任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未
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履职过程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确保独立、客观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专业判断,未受公司主要股东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切实满足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要求,有效履行监督与决策支持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本
人于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均已按规定亲
自出席并依法行使表决权,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潘红波 7 3 4 0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
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 8 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均
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履职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1.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 4 月 27 日、11 月 21 日召
开的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 3 月 19 日、4 月 27 日、8
月 28 日、10 月 30 日、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三至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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