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73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兼CEO王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740人,代表股份4,218,735,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4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363,810,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6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4人,代表股份1,854,924,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代理人734人,代表股份332,809,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33,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1 人,代表股份 332,575,8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408%。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议案 1.0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5,823,0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
反对2,5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3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97,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50%;反对2,5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1%;弃权3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议案1.02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5,789,2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2,61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弃权3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863,3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9%;反对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