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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25:03 股吧网页版
居然智家: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近期,智慧家智能互联由于业务需要,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向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居然智能拟为智慧家智能互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4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 15 层

4、法定代表人:贺宇英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
销售;充电桩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智慧家智能互联为本公司三级子公司。

8、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智慧家智能互联资产总额 13,017.06 万元,负
债总额 8,128.78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007.2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128.78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888.27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1,615.65 万元,利润
总额-375.44 万元,净利润-375.4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智慧家智能互联资产总额 12,901.87 万元,负债总
额 8,238.34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238.34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060.66 万元,2025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51,755.66 万元,
利润总额-834.74 万元,净利润-834.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智慧家智能互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2、保证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担保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反担保安排

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智慧家智能互联未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502,269.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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