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注册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0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4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
措施 40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4 年度
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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