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回避,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回避,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
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
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5、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7,992,604.73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61,341,446.07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
度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6,134,144.61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分配利润
107,787,223.55 元,扣除 2024 年已实际分配的 2023 年度现金分红、2024 年半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45,295,044.29 元, 2024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699,480.72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95,987,425 股。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0.30 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 17,879,622.7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若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7,678,994.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55%。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1、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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