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52:46 股吧网页版
北大医药: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天健会所”)作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41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天健会所 2023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为 34.83 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8.40 亿元。

天健会所 2024 年上市公司( 含 A、B 股)审计客户数量为 707 家,审计收费
总额为 7.20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涉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 54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所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小组成员也具有承担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完成了本次审计工作。(

天健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多个维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所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3、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天健会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