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唯宁)
本人作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王唯宁《男,1985 年 4 月出生,博士,历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违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经过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
立董事,并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 4 次,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度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议
王唯宁 4 0 4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股东大会共 3 次。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具体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王唯宁 2 2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开展相应工作。亲自召集并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且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形: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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