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是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总裁 总经理),并制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总裁 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与股东进行沟通的有效渠道,能够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
事规则》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相应工作规则,按照工作规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总裁《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兼顾管理成本和效益,实现最佳控制效果。公司依照"科学,高效,精简"的原则合理设置了内部组织机构,设立了技术中心,生产制造中心,营销中心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确保了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3)发展战略
公司在对现有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及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市场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劣势等因素,组织制定战略规划。
4)人力资源
根据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特点,公司制定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考勤休假、福利、劳动关系等一系列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