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54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25 江泥 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得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万
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017)转股而发生变化,本次分派比例不变,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8,467,823.00 股后的 758,939,59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2025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册
1 08*****456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 08*****440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权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情况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758,939,592股×0.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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