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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20:07:57 股吧网页版
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75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25 江泥 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调整股东会职权,删除审议批准财务预决算方案;

2.删除监事会有关条款,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4.股东诉权行使对象由“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

5.明确审计委员会在表决程序中的角色。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会议事规则(2019 年 8 月)修订前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修订后

1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
使相应的表决权; 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
出建议和质询; 建议和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规定转让、赠予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议、财务会计报告;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报告;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 第七条 第七条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
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 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
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 益。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
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
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会、董事会
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 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 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
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 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 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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