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5-7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将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到期。承诺履行期内,电
投集团控股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已于2024 年注入公司,同时鉴于电投集团剩余控股火电资产在承诺履行期限内存在亏损、持续盈利能力不足等情形,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基于省政府对电投集团聚焦能源产业的定位,电投集团拥有的火电等发电能源资产不宜对外转让给非关联方。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有效解决同业竞争,电投集团已将剩余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控股火力发电业务股权交予公司托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
权益的”的规定,电投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出具《关于延长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履行期限的函》,拟将原承诺履行期限延期 3 年,延期后的承诺为:“在 2028年 12 月 27 日之前将拥有的火电等发电能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
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存在股东会审议不通过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二、原承诺内容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电投集团承诺重组完成后未来 5 年内,将所拥有
的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风电及太阳能发电等清洁发电业务板块全部注入上市公
司,对于仍不满足上市条件的,全部委托上市公司管理。自 2012 年 12 月 27 日
重组上市完成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五年间,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符合上市条件
的清洁能源资产已全部注入了公司,并将不符合上市条件清洁能源资产全部交由公司托管,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5 年 4 月 28 日,电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承诺:“在将控股清洁能源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后,在未来 5 年内,将拥有的火电等发电能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本补充承诺函作为前次承诺的进一步细化,与前次承诺共同组成电投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宜的完整承诺,前次承诺函未尽之处,以本承诺函为准。”该补充承诺的
履行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
2022 年 11 月 10 日,电投集团出具了《关于延长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履
行期限的函》,承诺:“在 2025 年 12 月 27 日之前将拥有的火电等发电能源资产
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1、优质火电资产的注入
2022 年至今,电投集团积极推进火电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工作,于 2024 年将
常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常乐公司 66.00%股权。2024 年 11 月,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 66.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常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剩余火力发电业务股权的托管
2025 年 11 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托管控股股东控股的火力发电业务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接受委托托管电投集团旗下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控股火力发电业务股权,并与电投集团签署股权托管的相关协议。
四、延长履行期限的必要性
1、电投集团火电资产存在亏损、持续盈利不足等情形,在原承诺履行期限
内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电投集团控股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公司”)、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威公司”)、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掖公司”)近 5 年财务状况如下:
企业 年份 营业收入(万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名称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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