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甘肃能源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甘肃能源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甘肃能源、上市公司、公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西北永新化工股份
司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而来
电投集团、交易对方 指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甘肃省电
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常乐公司、标的公司、甘 指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肃电投常乐电厂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常乐公司 66.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及 指 的方式购买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股权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配套资金 指 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包含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
重组方案/本次重大资产 指 资金的整体交易方案
重组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国投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
报告》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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