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质审查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了解,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资质和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大信所具备完整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良好,未发现可能影响其独立性与执业质量的重大不利情形,其专业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综合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相关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了解,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按期完成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各项工作,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工作的全程沟通与监督
(一)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委员会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听取审计团队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需管理层关注的财务报告事项等情况的阶段性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持续关注审
计工作的资源投入与时间管理,确保审计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三)2026 年 3 月 13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阅了《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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