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盐湖股份)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 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 促进盐湖股份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财会〔2008〕7号)及配套指引、《关于印发<关于加强 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盐湖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盐湖)《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 文件,结合盐湖股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盐湖股份本部各职能部门、业务
与支持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各分(子)公司在盐湖股份本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集中、分层、分类管理的模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落实 具体内部控制工作,确保盐湖股份内部控制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盐湖股份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应遵循以下原
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内部控制应满足《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 求。应及时将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基本覆盖盐湖股份本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并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四)制衡性原则。在兼顾运营效率的基础上,从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各单位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六)一致性原则。各单位均应遵循盐湖股份内部控制标准进行日常管理、业务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细化标准,但不得与盐湖股份内部控制标准冲突。
(七)成本效益原则。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的控制,控制的成本不应超过可产生的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公司战略
目标的实现,而对盐湖股份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是由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五条 术语定义
(一)风险管理是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具体管理要求请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二)合规管理是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具体管理要求请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三)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要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内部控制标准是针对公司面临的可控风险而提出的控制性要求,是单位在日常管理、业务活动中须遵照执行的基本标准和自我检查的基本依据,也是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标准需通过制度、流程的设计和具体执行予以落实。
(五)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盐湖股份董事会领导的,盐
湖股份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形成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依据监管要求对外披露的过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盐湖股份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审计中心、本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
(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盐湖股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案,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三)党委会负责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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