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2026 年 2 月 26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
作出(2024)琼 01 破申 7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重整一案,并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作出(2026)琼 01 破 16 号《决定书》,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出资人组
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琼
01 破 16 号】,裁定批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以华闻集团现有总股本 1,997,245,457 股为基数,按照
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396,694,548 股,
转增后华闻集团的总股本增至 4,393,940,005 股(最终转增股票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转增股票根据《重整计划》作如下安排:
上述转增的 2,396,694,548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1)产业投资人以 610,450,000.00 元受让 500,000,000 股转增股票,受让价
格为 1.2209 元/股。本次重整后,产业投资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财务投资人以 1,646,340,000.00 元合计受让 1,193,000,000 股转增股票,
受让价格为 1.38 元/股。
(3)703,694,548 股转增股票用于清偿华闻集团债务。相关股票将按照 5 元
/股的价格向债权人抵偿债务。
根据华闻集团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华闻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华闻集团除权参考价格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以下简称“调整公式”)。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转增股份抵偿公司重整债务的金额为 703,694,548 股×股票抵偿价格 5 元/股=3,518,472,740.00 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610,450,000.00 元+1,646,340,000.00 元=2,256,790,000.00 元。转增前总股本为 1,997,245,457 股,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为 703,694,548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1,693,000,000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为 0 股。
综合计算下,本次华闻集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3,518,472,740.00 元+2,256,790,000.00 元)/(703,694,548 股+1,693,000,000 股+0 股)=2.41 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1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
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1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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