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部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决策程序......5
第五章 议事规则......5
第六章 附 则......6
第二部分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7
第一章 总 则......7
第二章 人员组成......7
第三章 职责权限......8
第四章 决策程序......8
第五章 议事规则......8
第六章 附 则......9
第三部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0
第一章 总 则......10
第二章 人员组成......10
第三章 职责权限......10
第四章 决策程序...... 11
第五章 议事规则......12
第六章 附 则......13
第四部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4
第一章 总 则......14
第二章 人员组成......14
第三章 职责权限......15
第四章 决策程序......15
第五章 议事规则......16
第六章 附 则......17
第一部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检查公司财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四)在公司股东会召开时,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当审计委员会需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合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六)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七)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九)审议并督促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其实施;
(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十一)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十二)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十三)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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