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47:34 股吧网页版
*ST华闻: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 华闻 公告编号:2026-01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人组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 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主持人:董事长宫玉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3 人,代表股份 335,984,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2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2,506,24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51%。(关联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代表股份 99,870,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04%,其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9 人,代表股份 93,608,13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69%。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42,170,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142,300,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48%。(关联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代表股份 99,870,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04%,其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1 人,代表股份93,814,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6,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9 人,代表股份 93,608,1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69%。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管理人代表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并通过《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710,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48%;反对 4,2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121%;弃权 1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