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16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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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4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1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16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解释性说明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华闻集团近三年持
续亏损,2025 年度发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6,251,912.5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闻集团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15,887,643.65 元,资产负债率达到 83.72%。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 所述,2026 年 2 月 26 日,华闻集团收到法院裁定重整
申请;2026 年 4 月 27 日,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华闻集团尚未收到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华闻集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闻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强调事项解释性说明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 所述,相关投资者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未判决,最终赔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解释性说明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2016 年修订)第二十
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闻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华闻集团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2. 强调事项解释性说明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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