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
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
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审慎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个人履历
本人闫阿儒,博士研究生,曾任德国德累斯顿固体材料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琪达
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
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与技术研究所稀土永磁团队负责人。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公司资料,详细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3 1 2 0 0 否 1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按时参加各项会议,
所有会议均亲自出席,并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对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内控评价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准确详实,充分真实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决策程序有序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真实价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工作和教育背景等进行审查,认为各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应职务。
4、战略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本人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与进展,听取公司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规划,并结合自身专业为公司未来稳健、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2025.2.24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汇报,并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针对公司发展战略,主动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开展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计开展现场工作 6 天,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现场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建设执行情况。公司支持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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