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 王晖 2025 年度末合伙人人数 45 人
2025 年度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4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9 人
收入总额 30,165 万元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 年度审计情况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
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7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二、执业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
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及时对接沟通,咨询事项得到较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未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近
一年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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