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华忠,自 2025 年 8 月起任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托自身专业领域的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华忠,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双学士,中国海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2001 年执业,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律师。现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律师执业维权委员会主任,第九届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15 次、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5 次,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包括定期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度、补选或变更公司董事和高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监管规则和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 年 8 月至 12 月,本人履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
类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参
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数
股东会 1 0 0
董事会 9 9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独立董事专门 2 2 0
会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成员,结合专业背景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托专业优势,在重大诉讼审议工作中,重点聚焦各类风险要素,认真研判潜在隐患,提示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督促公司内控体系升级,立足专业领域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完善内控质量。
2025 年 8 月至 12 月,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主要审议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关联交易等事项,对独立董事事先同意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并依据事实和法规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投资者保护与履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中小股东利益保障作为履职的重要原则,重点关注议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对中小股东的影响,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紧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培训、ESG 专项培训等,共计 2 场。认真学习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