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1.1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中国武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管理,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
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2.0 定义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
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3.0 原则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3.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时,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3.2 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3.3 保密原则
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3.4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5 高效低耗原则
在进行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3.6 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4.0 接待和推广工作组织机构与职能
4.1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的负责人。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4.2公司从事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4.2.1 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4.2.2 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专
业知识及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4.2.3 具有良好的沟通、营销和协调能力;
4.2.4 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4.3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派人陪同参观,并
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做好信息隔离,不得使来访者接触到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4.4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15 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4.4.1 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4.4.2 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
新技术开发;
4.4.3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4.4.4 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
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4.4.5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 2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
告,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问题征集方式等。
4.5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4.5.1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的;
4.5.2 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
4.5.3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
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的;
4.5.4 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
4.5.5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
4.5.6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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