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许萍,1971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
会计师。历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8 月 12 日起担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 7 次董事会会议,均按时出席,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公司股东会 2 次。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提出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出席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出席审计委员会 2次,对公司定期报告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建议。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都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
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五)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2025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公司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2025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 8 天。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关注外部经济形势及行业变化对公司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相关方面提出建议。本人也重点深入加强对公司所处行业的了解,在公司治理、审计监督等方面提供建议与支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疑问及时解答。2025 年度通过邮件、电话和微信等途径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及决议
执行情况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进行了审慎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根据相关规定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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