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5-02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新建造合计17艘金枪鱼钓船项目”及“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按期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403,71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8.6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7.4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802,391.68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到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第00004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一 更新建造合计 17 艘金枪鱼钓船项目 12,200.00
二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16,000.00
三 补充流动资金 10,680.24
合计 38,880.24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华远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科院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
存储和使用。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建行西单支行、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农商行总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浦西支行)。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它相关事宜。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水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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