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战坤)
本人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渔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职期内,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马战坤,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理事,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现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中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起任中水渔业独立董事至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是否连续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马战坤 9 4 5 0 0 否 3
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提高了董事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期内
独立董事出席董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出席率
马战坤 2 2 1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出席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在各专
门委员会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合规高质量发展积极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召开两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事项进行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
2.履职期内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现场会、农发集团控股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和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2025 年度,本人分别赴深圳参与金枪鱼博览会调研活动、赴舟山参与公司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等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对公司相关业务、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从法律合规专业角度出发,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为项目今后高质量发展的可能性建言献策。
履职期内,本人凭借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严格遵循合规要求,有效监督公司治理,对公司各项重要事项进行了高度关注与审核,在防范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法律风险,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法律专业人士在独立董事角色中的独特价值与责任担当。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
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充分沟通交流,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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