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毛志宏),作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2025 年度,本人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判断与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志宏,自 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吉林财贸学院(后
更名长春税务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副教授等职,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毛志宏 12 12 0 0 否 3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投赞成票
12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0 次。
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严格恪守会前审阅机制:会议召开前细致研读全部会议资料,主动核实相关背景信息、深入掌握议案核心内容,依托自身专业能力与行业经验,对各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每一项决策建议符合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全体股东根本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工作,关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等相关信息。
(3)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积极与注册会计师交流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4)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与注册会计师、管理层再次沟通,提出建议和意见。
(5)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报酬以及绩效考核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累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议。在历次专门会议的表决环节,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行使表决权,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慎作出表决判断,全年
累计投赞成票 16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0 次,确保表决行为合法合规、表
决结果契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借助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契机,主动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开展深度沟通交流,重点围绕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关联交易合规性等重大事项交换意见,实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潜在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优化建议,切实筑牢监督防线,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同时,本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核心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常
态化密切沟通,全面知悉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行情况、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成效、董事会决议落地进度等关键信息。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就公司规范运作、效率提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督促公司强化内控建设、完善治理机制,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与股东展开沟通交流,认真倾听股东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审慎审阅各项董事会议案,秉持客观公正原则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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