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
根据《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股东会通过的薪酬方案发放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董事长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
核结果挂钩。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效益实现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含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 杰 晏 晶 陆群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