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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8:50:24 股吧网页版
北京文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第六条 除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第七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具体程序、办法及相关权利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新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人员同时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第十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该等事实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关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 股东会可以在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向股东会提出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方,应提供解除董事职务的理由或依据。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董事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相关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十三条 董事会可以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向董事会提出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提案方,应提供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理由或依据。董事会审议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董事会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解聘财务负责人,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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