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 有效防患和化解风险,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托管类公司(以下简称“下
属公司”)。合资公司应通过其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等适当方式确认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进行期货业务包括期货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交易标
的仅限于公司主要产成品、原材料及其他利润构成要素。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借助期货的价格发现、价格锁定、风险对冲功能,采用对冲或实物交割的方式来抵消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与产成品销售价格。未经公司同意,下属公司不得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应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以套期保值和防范减
值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五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应当以自身名义设立期货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
行期货交易,自有交易账户也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服务。
第六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应具有与期货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资金,其资金使用不得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应制定期货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确定期货交易业务的计量及核算方
法。
第三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主要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授权组建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二)审议批准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办法;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期货交易方案;
(四)审议批准其他与期货业务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总裁组建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主管公司期货业务。由公司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相关下属公司总经理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审核期货业务管理办法;
(三)期货业务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
(四)审核公司年度期货交易方案;
(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期货交易方案;
(六)向董事会汇报公司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七)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财金资源中心为期货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期货业务管理办法;
(二)审核期货业务方案;
(三)对期货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四)定期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期货业务工作进展及风险应对事项;
(五)组织期货相关人员进行期货业务培训;
(六)履行期货领导小组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下属公司为期货业务操作主体,其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细则;
(二)根据期货业务具体情况设置权责清晰的职能部门或岗位,但业务操作实施与风险控制不得由同一岗位兼任。
第十二条 财金资源中心为期货业务资金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资金特别是保证金的监测;
(二)负责资金调拨和保证金追加审批;
(三)负责期货业务账务处理及其他相关财务运作方面的管理和风险管控。
第十三条 审计管理中心为期货业务审计主体,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期货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实施内控检查评价;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业务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期货业务对外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期
货业务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期货领导小组为期货交易业务的审批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年度期货交易方案的套期保值投资额度(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由
期货领导小组确定,审批权限按照《公司章程》与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下属公司的期货交易,须由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经审批后的期货交易总额度,可以在 12 个月内实施循环交易。
第十九条 期货业务应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下属公司应在上报年度全面预算同时提
交年度期货业务方案。
第五章 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下属公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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