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程序,保证公司运作效率,明
确公司总裁经营班子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职权、责任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条 总裁及其他经营班子人员依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制
度规定的职权、责任和工作程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管理,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法》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本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 本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解聘,由总裁提出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第十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主持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四)主持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五)主持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六)主持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主持拟订公司员工工资分配方案和奖惩方案;
(八)主持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十)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一)主持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等有关办法;
(十二)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三)非董事总裁列席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裁、财务总监主要职权:
(一)副总裁、财务总监作为总裁的助手,应根据分工分管相应的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裁不在时,由总裁委托其他高管人员代行总裁职权。
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总裁工作机构: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可以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
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提议召开并授权企业管理中心组织。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总裁办公会的当然成员。总裁可以根据会议审议的议题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公司董事和职工代表等应邀可以列席总裁办公会。
公司经营班子及以下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裁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负责项目或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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