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298,608.1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7,647,858.1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29,576,571.06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196,386,287.47 元,公司 2025 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 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预计数) 0(实施数) 0(实施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298,608.15 13,037,644.49 8,851,101.2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576,571.0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6,386,287.4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395,784.6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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