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8 22:21:23 股吧网页版
*ST银河: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或“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成员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林,196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系书记兼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研究所副所长。目前同时担任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圣礼,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副教授。目前同时担任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萍华,1964 年出生,会计学学士。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目前同时担任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成员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林:同上

王圣礼:同上

徐秉惠,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评估师、税务师。历任深圳南方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陕西华秦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主任会计师,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陕西五联分所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任审计合伙人,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普尔惠财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 11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
议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就议案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发表独立意见共
8 项。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专门委员会 8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
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报告期内,我们按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汇报如下:

宋林 11 0 11 0 4 4 5

王圣礼 11 0 11 0 7 7 5

周萍华 8 0 8 0 5 5 5

徐秉惠 3 0 3 0 2 2 0

董事会闭会期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以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及时答复。

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监管机构沟通等方式充分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