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肖和勇
作为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和勇:男,1968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1990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职于四川敬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 年 10 月至 2010 年 3 月,先后在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至高级经理;
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融资部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先后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副总经理、场
外市场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先后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计经理、合伙人、审计经理;2023 年 9 月 6 日至今,任辽宁和展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共计出席 5 次董
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对于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均对相关会议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深入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审慎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对董事会历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对于股东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次数 未亲自参加
5 2 3 0 0 否
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见下表:
会议类别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0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2 0 0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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