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6-0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委托理财额度。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 的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等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内,以及控制操作过程中产品选择的实际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按《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
(六)决议有效期及审批权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
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形,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益产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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