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3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11 名激励对象,数量为 160,16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935,871.60 元。
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92,638,145 股变更为 992,477,985 股。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
开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www.cninfo.com.cn 网站披露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3〕55 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
意见》。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
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621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727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监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5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0、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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