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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9-09-14 15:10:58 股吧网页版
说收在5.14的小托请不要再滥说八道了!

公告日期:2017-12-18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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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020 证券简称: 剑桥涂装 主办券商: 南京证券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聘请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

券”)担任主办券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

券简称:剑桥涂装,证券代码: 839020。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自聘请东海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

东海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精神,积极履行持

续督导责任,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公司积极配合与落实东海证券提出的各项意见和

建议,对东海证券的持续督导业务表示满意。鉴于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经与东海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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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与东海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

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并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

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前述两份协

议将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

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向公司出

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

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由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重大影响。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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