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2:33:21 股吧网页版
陕西金叶: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伟,男,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昆明金龙饭店副总经理,昆明阳光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香港南岭化工(证券代码:0663)执行董事兼 CEO,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CEO,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同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6 次,股东会 2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局 出席股东
姓 名 参加董事局 董事局会议 参加董事局 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李 伟 6 5 1 0 0 2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
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
会议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
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
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上,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本人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九

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上,针对更换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

门委员会。在任职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担任董事

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董

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期间,本

人担任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八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1 次,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本人出席并主持了该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同意《关于

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的意见》,同时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切

实履行了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九届董

事局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1 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