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超,女,工商管理硕士,教授(财税专业),中共党员。历任陕西省行政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西发展研究所教授,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6 次,股东会 2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局 出席股东
姓 名 参加董事局 董事局会议 参加董事局会 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王 超 6 5 1 0 0 2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
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
会议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
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
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上,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本人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九
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上,针对更换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在任职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担任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担任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公司八届董事局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公司九届董事局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部分会议,各次会议情况见下表:
召 异议
委员 开 其他履行 事项
会名 成员情 会 召开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职责的情 具体
称 况 议 日期 建议 况 情况
次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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