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1-2
2、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626 号
中冶美利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利云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美利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经审核,《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利云公司2025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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