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亚太会计师关于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包括对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人员、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会计估计、关键审计事项、前期重大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对审计计划中的细节进行了咨询和交流,并要求严谨、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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