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3
关于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关于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饵甫导对象″ 、 ″蓝
晨科技″或 ″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020年
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
'
以及 《深圳市蓝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 (以下简称 ″辅导协议″ )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
-、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辅导人员
平安证券与蓝晨科技签署了辅导协议之后,委 派了万众、 李
竹青、 张磊、 曹方、 肖尧、 杨光具体 负责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 内,除 新增辅导人 员杨光、 减少原辅导人 员张倩煜外,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上 述辅导工
作小组成员均未同期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新增辅导人 员简历如下:
杨 光 先生,注 册会计师,会 计学硕士,现任平安证券投
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深 圳分所,⒛ ⒛ 年加入平安证券,具 有 2年
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曾参与新通药物科创板 IP0项 目、 金融壹账通美股 lP0项 目以及猫眼娱乐港股 丨P0项 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 (第 三期)的 辅导工作时间为 ⒛ 22年 4月 至本工
作进展报告签署 日。
本辅导期 内,辅 导小组根据 《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的设计
和安排,协 调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机构协助辅
导人 员对蓝晨科技进行辅导,主 要方式包括组织 自学、个别答疑、
召开 中介机构协调会、 现场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督促 落实等。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重点在于持续推进公 司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全
面实施辅导计划及方案。 本辅导期 内,辅 导小组通过检查公 司制
度文件、 工商档案、 业务文件、 财务文件,与 接受辅导人 员及相
关业务、 财务人 员进行专题会议、 直接 沟通、 解答疑 问等方式对
辅导对 象进行 了全面辅导,具体辅导工作如下:
1、 持续推进仝面尽职调查工作,更 为系统、 深入地核查公
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包 括 :核 查公 司收入、 成本、 费
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 公 司的往来款项的具体情况进行函证 ;
对公 司截至 ⒛ 22年 6月 30日 的存货盘点进行监盘 ;同 时继续对
公 司和主要人 员资金流水进行核查 ;
2、 继续督促辅导对 象相关人 员系统地学习涉及公 司治理和
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 习内容包括 《公 司法》 《证券
法》 等法律法规 ;督促辅导对 象相关人 员持续学习 丨P0财 务规范要求,并 督促蓝晨科技建立健全公 司财务会计管理体 系,进 一步
完善 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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